【通讯员 姚丽华】当12月的风裹着岁末的沉淀而来,我们对法治的思考,也在回望与前行中愈发清晰。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遵循,更是纪检工作者履职的根本标尺,为推进纪检工作规范化、法治化、正规化建设指明方向。
前不久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》,首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写入国家法律,为纪检工作的规范开展提供了制度依托。对基层纪检人而言,深学笃行这一思想,推进纪检工作“三化”建设,从来不是抽象口号。日常监督里,以纪法为标尺,严格遵循线索处置、案件查办工作流程,守住每一处公平的细节;面对群众诉求时,用法治思维厘清是非的边界,依规依纪依法处置信访举报,回应好每一份期待;普法宣传中,把“法治为了人民”的理念和纪检工作的运行规则传递给群众,让大家读懂法治的温度。
纪检工作的规范化、法治化、正规化,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三者相辅相成:规范化为工作划定运行轨道,法治化要求所有工作于纪于法有据,正规化为履职筑牢体制支撑。我们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,就是在为法治中国筑牢“最后一公里”的监督防线,确保项目审批里坚守规则,评优评先中保障程序公正,每一次对纪法的坚守,都是为法治土壤播撒诚信的种子,也让群众看见,法治是守护自身权益的“安全阀”。
深学法治初心,笃行法治承诺。作为纪检人,要以规范化、法治化、正规化为抓手,把法治信仰转化为守护公平的行动,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,让每一次监督、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检验。
12月是收尾也是新开始,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力量藏进每一次履职,把纪检工作的规范要求落到每一个细节,法治的光,终将照亮我们前行的路。